權志龍可以自由使用G-DRAGON藝名!YG無償轉讓商標權

BIGBANG成員權志龍將擁有他自己的藝名「G-DRAGON」的商標權。

昨天(1日),權志龍所屬的經紀公司Galaxy Corporation在接受OSEN的採訪時表示:「權志龍確實從YG娛樂獲得了『G-DRAGON』等商標權的轉讓。」

當天,有媒體報導稱,YG決定無償將持有的「G-DRAGON」和「GD」等商標權轉讓給權志龍。對於YG來說,權志龍是一位具有象徵意義的藝人,而「G-DRAGON」這個名字本身就具有身份認同,因此YG在考慮後決定進行轉讓。

權志龍從幼年時期就開始進行各種活動,並於2006年以BIGBANG成員的身份出道。他創作了許多熱門歌曲,對音樂界產生了重大影響。不僅在團體活動中表現出色,個人也作為潮流領袖備受矚目。

在與YG的合約結束後,權志龍於去年12月宣布移籍至Galaxy Corporation,預告了新的開始。今年下半年,他正準備回歸,這引起了許多期待。

在此期間,他從YG娛樂獲得了「G-DRAGON」等商標權的完全轉讓,使他在個人活動中能自由使用這些藝名。所屬公司也表示:「此次回歸活動中使用G-DRAGON或GD這些名字完全沒有問題。」

然而,具體的回歸時間尚未確定。同日,朴明洙在KBS Cool FM的「朴明洙的廣播秀」中透露權志龍將於再來月回歸」,引發了10月回歸的猜測。但所屬公司透過OSEN的採訪表示:「目前正準備下半年的回歸活動,但具體日期尚未決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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