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告與所屬經紀公司ADOR單方面解除專屬合約的「NewJeans」,雖然目前活動仍在順利進行中,但外籍成員的「簽證」問題浮上檯面,恐怕會對韓國境內的活動造成阻礙。
該團體中包括擁有澳洲與越南雙重國籍、但未持有韓國國籍的成員Hanni。
在韓國,外籍人士若要以藝人身份活動,必須有經紀公司的支持。韓國國內的相關活動需要申請「E-6簽證」。
該簽證的核發條件包括:
▲根據《大眾文化產業法》,需提供已在文化藝術策劃業登記的經紀公司之專屬合約副本
▲邀請藝人的經紀公司代表的身分保證書
▲文化體育觀光部主管的雇用推薦書等相關文件。
換句話說,外籍藝人必須與經紀公司簽訂合約才能符合簽證申請要求。

NewJeans於上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,宣佈「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」後,開始以獨立形式進行活動。然而,由於E-6簽證是為從事特定藝術活動所需的簽證,一旦與特定雇主的合約解除,該簽證的效力也將無法繼續維持。換句話說,當Hanni宣佈解除與ADOR的合約時,透過ADOR取得的簽證效力也可能同時失效。
雖然Hanni可以與新經紀公司簽訂合約並延長現有的E-6簽證,但出入境管理法規定,若E-6簽證持有者更換雇主,則必須取得原雇主的轉移同意書。然而,ADOR已對NewJeans提出訴訟,主張專屬合約仍然有效,在這種情況下,ADOR幾乎不可能同意Hanni的轉移請求。
此外,出入境管理法還規定,若合約解除後的15日內未申請變更滯留資格或未與新雇主簽訂合約,則必須離境。從NewJeans於11月29日宣佈獨立至今,15天的期限已經過去。
Hanni也可以選擇先行出境,然後重新申請E-6簽證。在這種情況下,不需要ADOR的轉移同意。然而,E-6簽證的申請過程複雜,需要準備包括雇用推薦書等多項必備文件,處理時間較長。通常,簽證核發需時2至3個月。在此期間,Hanni將難以在韓國繼續進行活動。

專家指出,Hanni並不會立即成為未登記的外國人,也就是所謂的「非法滯留者」。這是因為出入境管理機關很可能仍將Hanni視為「ADOR」所屬。
律師白秀恩表示:「對於主張已經結束與ADOR合約的Hanni而言,儘快與新經紀公司簽約並延長E-6簽證才是正確的做法。」他補充說:「從出入境管理機關的立場來看,Hanni仍與ADOR存在合約關係,並且持有透過ADOR合法申請的簽證,這樣的活動情況是可以被接受的。」
他進一步說明:「出入境管理機關通常會避免提前判斷法律爭議中誰的說法更正確。在針對NewJeans成員受到不當對待並合法解除與ADOR的合約這一點做出最終法律判決之前,ADOR所發的簽證仍可能被視為有效。」
一般來說,E-6簽證的有效期為一年,需要經紀公司每年更新。Hanni透過ADOR取得的簽證將於明年初到期。ADOR方面則表示:「根據程序,我們正在準備延長簽證所需的文件。」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