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Jeans回應法院「10億賠償」的裁定!”這只是暫時的,將在抗告審中失效”

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春對NewJeans的五位成員下達了「禁止單獨活動」的假處分命令。到了30日,法院針對該假處分,作出了更嚴格的決定。

法院命令:「每違反一次,需向企劃公司支付各10億韓元的賠償金。」

對此,NewJeans方面發表聲明表示:

「當天的間接強制決定,是針對3月21日假處分決定(禁止單獨活動)所附隨的,乃ADOR方面於4月4日提出申請後,法院作出的判決,並非針對我們對原假處分所提出即時抗告所做出的判決。關於該假處分抗告事件,目前法院正在另案審理中。」

接著補充說:「這次的間接強制決定,是在假處分抗告事件作出判決之前的暫時性措施,若在該抗告事件中NewJeans成員勝訴,原假處分與本次間接強制決定都將失效。實務上,在法院做出假處分決定的情況下,通常也會同時附加間接強制的決定。」

ADOR所提出的「間接強制」申請已被法院接受,法院裁定:「每次單獨活動,成員每人須賠償10億韓元」。
間接強制是強制執行程序的一種。若NewJeans的5位成員共同進行一次單獨活動,總賠償金額將高達50億韓元。

法院認定,參加香港活動違反了假處分中所規定的義務,並認為未來仍有可能再次違反,因此做出了上述決定。

所謂「假處分」,是指在正式訴訟判決出爐前的暫時性裁定。由於正式判決通常需時甚久,若法院認為在此期間可能產生當事人不利的情況,就會先頒布假處分。ADOR去年12月提出確認專屬合約效力的本訴訟後,隨即申請了假處分。

本案的第一次口頭辯論於4月3日舉行,第二次辯論預計於6月5日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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