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Jeans Danielle的「賠償金」可能無法一筆勾銷?專家警告:”恐被查封扣押”

全體成員都表明有意「回歸ADOR」的NewJeans,雖然先前一直在進行協調與調整,但如今卻宣布「Danielle」合約被解除,帶來不小衝擊。

HYBE旗下的ADOR表示,將要求違約金與損害賠償。ADOR稱「判斷難以繼續與Danielle以『NewJeans成員及ADOR所屬藝人』身分共同活動,因此於今日通知解除專屬合約」。相關人士同日也向韓國媒體表示:「關於Danielle,預計在今日內提出違約罰金及損害賠償的起訴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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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Danielle需負責的原因(歸責事由),ADOR相關人士表示「由於預計將進入法律程序,因此很難精確說明」,但同時也指出:「專屬合約存在彼此相互作為基礎的部分。就Danielle而言,她做出了抵觸專屬合約的行為。例如簽訂其他契約、進行獨自的演藝活動、或做出損害『NewJeans』這個團隊的名譽與信用的行為等,全部都屬於違反專屬合約。」

針對這段說法,專家分析指出:「其中包含以『故意的合約違反』為前提的主張。」如果被認定Danielle存在「故意」的違約行為,那麼她應支付的損害賠償金,可能會成為「非免責債務」。所謂「非免責債務」,是指即使透過個人破產或個人再生等程序,在法律上也無法免除支付義務的債務。

裁判所、弁護士

法務法人代表律師盧正溫表示:「如果Danielle的行為被認定為『故意的(民事上的)不法行為』,事情就會鬧大。因為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將不會被免責(無法獲得免除)。」

法務法人的張誠洙(律師也說:「若違反專屬合約並非出於過失(也就是不是『非故意』的疏忽或不注意),那麼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債權人,就可以從債務人的薪資中,在扣除維持終身最低生活費後,查封扣押其中一部分。」

如果債務人是領月薪的一般上班族,從2026年2月開始,月收入250萬韓元以下的部分不會被列為可查封扣押的對象,目的是為了保障最低限度的生活費。不過,若是藝人,情況可能會不同。有說法認為這項保護規定可能不適用,反而可能出現「結算收益(清算收入)全額」被查封扣押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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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網友們紛紛表示 :

「HYBE 真的很壞。」

「不是HYBE,是法律(的問題)。」

「既然違反合約了,也沒辦法吧。」

「損害賠償金不是不能用個人破產來免除嗎?所以就算交通事故被判很高的賠償,也得全部還清。」

「在說HYBE壞之前,簽約蓋章或簽名的時候真的要非常謹慎。合約真的不是開玩笑的。」

「遵守法律就好了啊。」

「反正法院也不會判天文數字的違約金…但如果加上訴訟律師費和違約金,至少我覺得她當藝人賺的錢會全部沒了……畢竟也才工作兩年而已。」

「不過如果雙重國籍的人放棄國籍、跑去海外,會不會變成不回韓國就拿不到(錢/收益)?」

「澳洲跟韓國有締結條約,所以韓國可以對澳洲提民事訴訟並執行一切程序~~只是比較花時間而已。」

「感覺像是在警告其他成員。」

「去賺澳幣吧。」

另外,ADOR除了損害賠償之外,也打算一併請求違約金。據專家估算,其金額「每人約可達 1,080 億韓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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