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OR執行長閔熙珍宣布,她將拒絕HYBE要求召開董事會的提議。
根據閔熙珍的代表於4月29日透過《Newsen》表示,基於審計結果而要求召開董事會討論股東會議決議,在法律上並不成立。法律規定,審計師召開此類會議的權力僅限於報告審計結果所必需的範圍。因此,ADOR決定不按HYBE的要求召開董事會。

這項決定是繼HYBE於4月22日突然對ADOR經營狀況進行審計之後做出的,隨後閔熙珍被指控與職務相關的挪用公款。HYBE方面為確保適當管理,呼籲閔熙珍辭職,並要求原定於4月30日召開的ADOR董事會會議。
為因應董事會會議可能無法召開的狀況,HYBE早在4月25日就向法院提交了請求,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。此類事宜的法院裁決通常需要4至5週的時間。如果獲得批准,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將在同一天發出,會議及其後的董事會會議將在大約15天後舉行。 HYBE計劃利用這次會議罷免現任董事,包括閔熙珍,並任命新的董事會成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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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HYBE還指控閔熙珍與其他高層共謀奪取經營控制權,聲稱她會在重大公司決策上諮詢巫師。 閔熙珍於4月25日在首爾召開緊急記者會上駁斥了這些指控。 她公佈了與HYBE董事長房時爀和CEO朴智元交換的幾條訊息,否認任何企圖或採取控制公司的計劃。 閔熙珍辯稱HYBE的證據被歪曲和陷害,指控是針對她提出有關版權問題的內部投訴的報復。 閔熙珍的法律團隊強調,由於HYBE持有ADOR 80%的股份,而閔熙珍僅持有20%,任何企圖收購都是不可能的。

在閔熙珍的記者會之後,HYBE回應稱閔熙珍的許多說法在事實層面並不正確,逐一回應這些說法將非常具有挑戰性。 他們重申要求她辭職以確保ADOR的適當管理,並表示她在記者會上的行為證明了她作為高層的失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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