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雙方禁令裁決後,閔熙珍的律師針對HYBE涉嫌操縱一事發表了聲明。
據此前報導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了ADOR代表閔熙珍的禁令申請,這意味著母公司HYBE將無法行使多數股東權利將她從ADOR的職位上罷免。HYBE隨後表示他們將接受法院的裁決,但計劃採取法律行動。
閔熙珍的律師表示,HYBE對ADOR代表閔熙珍的指控是沒有根據的,如果他們開除閔熙珍,將違反法院的禁令命令。

以下閔熙珍律師的完整聲明 :
大家好。這裡是代表ADOR代表閔熙珍的世宗律師事務所。
2024年4月22日,HYBE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,討論開除閔熙珍代表及內部董事職務的提案。臨時股東大會定於明天(2024年5月31日上午9點)舉行。然而,此舉違反了閔熙珍和HYBE之間的股東協議。因此,2024年5月7日,閔熙珍代表向法院申請了禁止HYBE就『解除閔熙珍代表及內部董事職務提案』行使投票權的禁令(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案件號:2024KaHap20635)。
2024年5月30日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部作出了針對該禁令申請的裁決。因此,在定於2024年5月31日舉行的ADOR臨時股東大會上,HYBE不能行使投票權支持『解除閔熙珍內部董事職務』的提案。如果HYBE違反禁令決定並行使其投票權,則必須向閔熙珍代表賠償20億韓元的間接罰金。」
自2024年5月7日提交禁令申請以來,直至裁決前,HYBE的法律代表共提交了11次大量書面材料,而閔熙珍一方則提交了9次書面材料,進行了全面反駁。今天,法院在仔細審查了雙方的論點後,針對閔熙珍代表的禁令申請作出了裁決。法院認定,HYBE在媒體廣泛流傳的無差別類似獵巫的指控均為無根據。

本案的關鍵問題是:
1.HYBE是否必須遵守閔熙珍代表與HYBE之間的股東協議中規定的投票權限制協議,即「HYBE必須行使投票權以維持閔熙珍作為ADOR的代表和內部董事五年」,以及2.是否存在閔熙珍代表被解雇或辭職的理由。
由於投票權限制協議是雙方之間的協議,遵守該協議是理所當然的。然而,HYBE甚至否認了這一明確的協議。儘管如此,法院並未接受HYBE的論點,因為股東協議的語言是明確的。
關於是否有理由解雇或辭退閔熙珍代表,儘管HYBE透過媒體泄露的所有KakaoTalk對話都在法庭上呈現,法院仍駁回了HYBE的主張。HYBE未能證明解雇或辭退閔熙珍代表的理由,這是接受本次禁令申請的最關鍵原因。
自2024年4月22日HYBE開始非法審計以來,通過這些非法審計獲得的數據已被不加過濾地洩露。然而,除了部分KakaoTalk對話可能會在惡意意圖下將閔熙珍代表框定為獵巫的目標外,沒有任何證據支持HYBE的主張。
在此次審判期間,第三方之間的私人對話被惡意編輯後無差別地在媒體上流傳。即使到現在,一些YouTuber和網紅也在隨意解讀這些編輯過的KakaoTalk對話,侵犯了閔熙珍代表和ADOR成員的隱私並誹謗他們。我們計劃對此採取法律行動,因此敦促您立即刪除任何相關的影片等內容。

此外,HYBE應尊重法院的禁令裁決。如果HYBE採取任何行動,違反禁令決定將閔熙珍代表排除在CEO和內部董事職位之外,這將直接違反股東協議。此外,除非有閔熙珍代表被解雇的理由,否則沒有理由解雇閔熙珍代表一方的兩位內部董事。因此,如果HYBE解雇這些董事,這顯然表明不尊重法院的裁決且是無理的解雇,謝謝。



